胡文律师亲办案例
外嫁女和空挂户能否享受拆迁利益吗
来源:胡文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10-20
浏览量:784


律师以案说法:外嫁女、空挂户能否享受拆迁利益吗?

作者 /案件承办律师 / 胡文律师

1.【案情简介】

原告张某1与张某3系父子关系。张某3系海淀区某村农户,有四个子女。一个儿子三个女儿。三个女儿均外嫁,儿子张某1留在本村与张某3共同生活,该农户在本村只有一块宅基地,张某3和张某1一家三口共同生活。

由于老房子比较破旧,张某1夫妇出资出力,对老房进行了重新翻建和扩建,房屋面积增加了一倍以上。张某3和张某1一家三口共同居住生活直至拆迁。

该村面临拆迁,张某3作为被腾退人,张某1一家三口作为被安置人,与拆迁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,拆迁款均转入了张某3的银行账户,安置房也由张某3领取。张某3以自己说被安置人为由,主张所有的拆迁利益均归其所有,除给儿子100万拆迁款外,其余3套安置房均拒绝给张某1一家三口。

故,张某1一家三口委托律师,维护其合法权益,争取其该得的拆迁利益。

2.【判决结果】

本案历时五年半,经过一审、二审和再审,最终取得了全胜诉的结果。

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,将大部分拆迁利益分配给了原告一家三口。户口在本村的小姑子——外嫁女、空挂户未作为本村村民分配拆迁利益。

被告小姑子不服,二审委托了北京市经常上电视的知名律师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,维持一审判决。

被告在二审判决生效后,向北京市高院提起再审,但结果仍然是驳回。

最终,原告三审全胜,案件了结。

3.【律师点评】

本案中蕴含的法理:

第一、拆迁安置补偿包括房、地、人三个部分,房的部分归房屋所有权人,出钱出力的都可以主张份额,当事人可自行约定。

第二、地的部分都补偿,归农户,即该户内的村民共同共有。

第三、空挂户不一定能享有拆迁利益。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因为空挂户,只是户口在本村,并未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贡献,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其不享有拆迁安置利益。

第四、人的部分的补偿,归属于所有的拆迁安置人,并不归被腾退人一人。

4.【建议或意见】

第一、律师很重要,相同的案情,不同的工作态度和水平的律师可以给出完全不同的结果。律师对案件进行充分研究,并积极取证,说服法官。

第二、打官司看证据和说理。并不是你认为事实占理,法院就一定支持你。还要看你的律师怎么取证和说理。

本案中,作为户口在本村的空挂户出嫁女,由于律师的积极工作,取证和说理,未取得关于地的部分和房的部分的补偿,律师最大化的实现了作为委托人的张某1的权益。

第三、打官司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,与律师的配合度越高,最后取得的效果就会越好。本案的当事人,只要是律师安排的协助事项,都会积极配合完成。



作者简介:

胡文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,从事律师行业12年,曾为多家大型企业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办理各类型民商事案件数百起。专长领域:民商事诉讼,婚姻继承、房产纠纷、债权债务、合同纠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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